本报讯(记者卢冬红)已婚个体老板阿龙(化名)与二奶阿灵(化名)同居时,将其购买的两人同居的房子赠与阿灵,但当两人分手之后,阿龙称该房只是暂借给阿灵住,法院起诉要求阿灵归还他已垫付的28万元购房款。海珠区法院近日审理判决,原告阿龙具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目的,判阿灵将该房屋返还给阿龙的发妻阿贞(化名)。
阿灵因不服判决目前已上诉广州市中院。据悉,像这种颇具争议性案件海珠区法院还 是首次受理。
夜总会遇上陪酒女一见钟情开始同居
据阿龙诉称,他是个个体户,2001年4月在某夜总会认识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的陪酒女郎阿灵。两人一见钟情,开始频繁联系,5月份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在交往期间他告诉阿灵自己有老婆,但两人长期家庭关系不和并已两地分居。阿灵说自己是21世纪的新女性,只要阿龙对她好就行了,有无老婆没关系,并向阿龙表示自己不想做“小姐”了,想跟阿龙过日子。听阿灵这么说,阿龙开始萌生离婚的念头。6月份,阿龙在海珠区某高级住宅楼买了一套房子,两人开始同居。
喜欢她送房子给她离开她向她要房款
之后阿灵不断地对阿龙说,她在广州没有自己的房屋,如果他喜欢她就应该把该房子赠送给她。9月份,两人到该楼盘的售楼处正式将该房子过户给阿灵,阿灵当即表示会跟着阿龙一辈子。
阿龙称,后来渐渐发现阿灵不单和他一个人来往,还和其他男人也有往来,遂向阿灵提出分手。
阿龙在法庭上辩称,当时同意把房子的购买人转为阿灵是因为阿灵承诺会把房款归还给他。后来阿灵没有偿还借款,他才起诉要求阿灵归还自己垫付的购房款及转让家庭用品费共28万元。而阿灵则称,阿龙是因为喜欢她才将房子赠送给她,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她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如果不是阿龙赠与,根本不可能借钱购买40多万元的房子,也没有这种能力。
两人同居有违公德赠房行为被判无效
阿龙的妻子阿贞后来从亲友口中得知丈夫包了个二奶,还隐瞒自己把房子赠与二奶,而且阿龙在和她的争吵中多次提出离婚。因此阿贞认定阿龙具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阿贞在法庭上要求阿灵返还现金28万元。
海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阿龙有配偶而与被告阿灵姘居,违反社会公共道德。阿龙在与阿灵建立不正当的性关系后给予阿灵财物,以期维持与阿灵不正当的性关系,故两人间的赠与行为虽符合赠与合同的表面特征,但可视为该赠与行为成就的条件是以维持不正当的性关系为前提的,因合同的成就条件违反社会公共道德而构成不法条件,鉴于法律行为所附之不法条件违反公序良俗,致使整个法律行为本身亦因违反公序良俗而归于无效,故原、被告间的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被告阿灵因该无效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此外,原告阿龙基于与被告阿灵的不正当关系,在夫妻关系不和睦的前提下,隐瞒着原配阿贞将财产转移给阿灵,严重损害了阿贞的合法权利,且阿龙具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目的,故该财产应确定为阿贞的个人财产由阿灵返还给阿贞。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原告阿龙的诉讼请求,被告阿灵必须将阿龙所赠与的房子和房内的家庭用品等,全部返还给阿贞享有和承担。据悉,阿灵因不服该判决已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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